感情糾紛中滿足以下條件的才算騙婚罪:
1.以婚姻為誘餌詐騙錢財,或用欺騙手段締結可撤銷婚姻的行為,一方故意隱瞞欺騙對方不利結婚情況,債務糾紛、性取向、家庭情況、婚史、身體缺陷或疾病等;
2.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規定,借婚姻騙取財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財物的范圍,可根據具體情況按詐騙行為以刑律處理;
3.我國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對以合法婚姻形式詐騙他人財物的不法行為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這使得眾多的不法分子鉆了法律的空子,從而利用合法婚姻形式詐騙他人的財物。
被騙婚后沒有離婚又再登記結婚算重婚罪的,因為騙婚不屬于婚姻無效的情形,即雙方的婚姻關系是合法有效的,若當事人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或起訴離婚,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屬于重婚行為。
可撤銷婚姻和無效婚姻的區別有:
1.形成的原因不同。無效婚姻是因為不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違反結婚的禁止性條件而形成的婚姻,找法網提醒您,可撤銷的婚姻僅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當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請求權人不同??沙蜂N婚姻的請求權人只能是當事人本人,無效婚姻的請求權人由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行使??沙蜂N婚姻的請求權僅由當事人行使,主要是為了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如果當事人愿意維持這種關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銷該婚姻。
3.請求權的存續期間不同。